风雨中,他们传递温暖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耿丹樱 高家宽
本报讯 12月4日下午,一个特殊的庭审在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,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负责青少年维权岗的检察官李杏芬为了2200元钱出庭支持抗诉,而一旦抗诉成功,少年犯晓军的刑期将有可能减少。 今年3月3日,晓军因盗窃32000元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并处罚金6000元。可他的同案犯阿强却被认定盗窃29800余元。两人是共同作案,涉案金额为何会不同呢?虽然相差只有2200元钱,但对于晓军来说,刑期少一天,距离自由和新生的日子就近一点。 于是,为了2200元钱,经秀洲区检察院提请,嘉兴市检察院向嘉兴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。中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指定秀洲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再审。检察官的认真劲和帮教热情感动了晓军,他向检察官保证,“一定好好改造,重新做人”。 据了解,这是秀洲区检察院2005年起开展的“救苗工程”中的一个镜头。近年来,秀洲区未成年人犯罪逐年增加。而拿到这些未成年人的案卷,检察官们是看在眼里,痛在心头。如何使在校的未成年涉罪人员完成学业、如何使已经脱离学校的未成年涉罪人员走上正路,检察官们决定开展以“关爱下一代”为主旨的“救苗工程”,给予未成年人特别是民工子女们更多的关注和爱护。 小余还是个在校生,父母因为忙于工作疏忽了对他的管教,他便沉迷网络,并结识了不良社会青年唐某等人。2006年11月的一天晚上11时左右,他们尾随刚下班的被害人吴某,强行劫走背包一只,内有现金数百元。 小余因涉嫌抢劫,被移送秀洲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办案检察官李杏芬发现,小余正在某中专学校就读,“如果轻率地把他列为起诉对象,他这一辈子就完了。”李杏芬说,小余的认罪态度较好,还协助警方迅速破案,有戴罪立功的表现。考虑到他存在被诱骗作案的事实,且年纪尚小,检察院最终向法院建议适用缓刑。 期间,李杏芬主动到小余家和学校走访了解情况,倾力帮助他继续学习。今年上半年,小余终于完成了学业,还顺利在一酒店找到了工作。 秀洲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翻开案卷告诉记者,自2005年秀洲区检察院开展了以关爱下一代为主旨的“救苗工程”以来,对像小余这样的未成年涉罪人员,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,有的建议适用缓刑,有的帮助其重返校园完成学业。经过教育感化后,涉案的203名未成年人均获得了新生,无一人重新走上歧途。 |